彰化縣和美鎮1名吳姓男子離婚後對前妻心有不甘,去年6、7月間,冒名前妻名字上網張貼援訊息,還留下她的名字、電話及公司等個人資料,強調「我急需還錢,可算便宜一點」等多則援交訊息。

一審法官審結,依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,判決吳男9月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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